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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得租金收入,何时确认企业所得税上收入的纳税义务?

2019-11-27


对于租金没有跨年度的:

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。

情况二

对于租金跨年度的而且提前一次性收取的:

既可以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,也可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。

也就是纳税人有了选择确认收入实现的权利。

合同的魅力

这就是合同的魅力所在,合同约定可以改变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,合同签订可以改变适用的税率,合同改变可以改变增值税应税项目内容。

参考

国税函[2010]79号《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》:

一、关于租金收入确认问题

根据《实施条例》第十九条的规定,企业提供固定资产、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,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。其中,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,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,根据《实施条例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,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,在租赁期内,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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